于是在3月21日,反對派智囊馬列羅和維爾加盧就被委內瑞拉情報部門逮捕,瓜伊多失去了同被軟禁的洛佩斯的聯系。蔣目前仍在拘留所,再逮捕只是一個形式說法,實際是需要被調查,蔣勁夫前段時間被爆家暴日籍女友中浦悠花,隨后他自首被收押東京拘留所,近日,日警再次“逮捕”蔣勁夫,接受警方長約20天調查。
1、有人被抓了為什么又被批捕?
這就是很普通的辦案流程。犯罪嫌疑人剛剛被抓,這個時候,進入很多人都熟悉的環(huán)節(jié):拘留,涉及刑事犯罪,就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干什么用的呢?就是讓上級相關部門決定,是否正式逮捕的時間段,拘留之后3~37日內,公安機關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這個申請,就是“批準逮捕書”。連申請,帶同案卷材料、證據,送交同級檢察機關,檢察機關核對資料以后,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批準逮捕”或“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對于不批準逮捕的,檢察機關要說明理由。對于案件由于資料不足還需要補充偵查的,也通知公安機關進行繼續(xù)調查,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批捕以后,到進行正式的審判,這個時間段稱為“羈押”,這時,才是全盤進入案件的調查取證階段。這個階段主要是搜集案件的相關資料,作為給嫌疑人量刑的依據,
或者也可以這么說,在拘留期間,嫌疑人還只是“嫌疑”,但是到了羈押階段,嫌疑人其實已經是“罪犯”了,只不過對他的具體判罰還沒有決定。羈押的期限并不固定,總之,是要把一切資料搜集完整。當案件的資料全部搜集完整了,以此作為給犯罪嫌疑人量刑的依據,進行審判,法律上沒有規(guī)定從立案到法院后的開庭審理時間,一般來講是20天~1個半月就一定開庭審理,到審結,作出判決。
這就是所謂的“一審”,介紹一下“一審”“二審”。一審審限一般是6個月,也就是開庭審理對簿公堂這個時間,可以長達6個月,刑事案件叫“判決”,民事案件有“裁定”,刑事案件就只是“判決”。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一審結果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包括抗訴也是一樣的,之后就是“二審”,審限一般是3個月。
一審二審的間隔,一般不超過3個月,一審與二審有很多不同之處。一審,審的是嫌疑人,為的是量刑;二審,審的是“一審”之中有沒有什么毛病,換句話說,一審是針對犯罪行為,二審是針對一審中的行政行為。這里就說老百姓能聽得懂的俗話,二審的結果簡單說基本就是三個:維持原判、依法改判、發(fā)回重審。維持原判就不用解釋了,
2、還沒出來的蔣勁夫為什么會被再次逮捕?
蔣勁夫前段時間被爆家暴日籍女友中浦悠花,隨后他自首被收押東京拘留所。近日,日警再次“逮捕”蔣勁夫,接受警方長約20天調查,有傳如果蔣與女友庭外和解順利有望順利釋放,但傳其律師和解失敗。蔣目前仍在拘留所,再逮捕只是一個形式說法,實際是需要被調查,可能是其之前的家暴行為被舉報,日警再次發(fā)出通知。根據日本法律,男方構成傷害罪或將處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50萬日元罰金,
3、我很好奇,叛國的瓜依多為什么沒被逮捕?委內瑞拉最高法院為什么不剝奪他的特權呢?
瓜伊多只是一個代理人,如何調和同美國的矛盾和解決其背后的委內瑞拉反對派勢力才是馬杜羅要考慮的問題。如果單純抓捕一個瓜伊多而不解決根本問題,后面還會有更多的代理人出來,看似瓜伊多是委內瑞拉國民議會議長,其實他背后的反對派勢力更為強大,因為他的背后是以“人民意愿”黨為首的8個反對派力量組成的。其中瓜伊多就是屬于其中勢力最大的“人民意愿”黨,更是其初創(chuàng)人洛佩斯的得意門生,
其實早在2015-2017年馬杜羅曾經對該黨派進行過打擊,其中的一個領導人萊德斯馬被迫逃亡西班牙,而初創(chuàng)人洛佩斯遭到軟禁。但是由于該黨派根深蒂固,所以仍然是委內瑞拉的主要反對派,美國曾經在2018年5月委內瑞拉大選期間試圖推翻馬杜羅,但是由于委反對派一團散沙而并未成功,后來由于萊德斯馬的撮合,美國政府最終選擇支持“人民意愿”黨來整合委反對派對抗馬杜羅。